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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科研合同签署的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5-06-18     点击量:

1、建议使用合同模板。请保留模板中的标识使用条款。若为甲方模板或自行起草,建议也增加以下条款(合同模板详见附件):

非经北京大学事先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或任何易使人产生与北京大学相关联想的字样(包括但不限于,北大、PKU、燕园、未名、未名湖等含有北大元素的字样)对本项目进行商业宣传或对外宣称乙方参与本项目,亦不得利用乙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形式的培训、招生或办学活动。

本合同的签署不代表任何一方就其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商标、标识、名称、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授权对方使用。甲方需使用乙方上述权利的,需事先获得北京大学明确的书面许可。本合同生效前已经存在并归属于一方的知识产权,仍归该方所有。

2、横向科研合同内容仅与科研项目相关,限定为提供学术研究和智力服务 成立机构/平台、开展培训、商业宣传等内容不属于横向课题,不能出现在合同内。“北京大学XX课题组”等特有词语也不建议出现。

3、如果合同有预算,请一定注意管理费要计算准确(包括学校及学院管理费),这个很容易出错。

4、合同的签署单位、付款单位、开票单位应该保持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横向办提前联系。

5、涉外项目的合同签署、成果提交和结项等流程请咨询科研秘书;英文合同需附中文翻译件,请在合同系统中明确承诺翻译件与英文原件一致。

6、社科部的横向合同均不涉密。但部分合同的正文可能会有保密条款或另附保密协议,请在合同系统中明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均已了解并承诺遵守相应保密义务。

7、非北京大学正式人员不得以北大名义承接或参与课题;合同负责人离职的,请在离职前办理变更手续。

8、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方可提交至科研系统进行立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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