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院系、学部和校级评审,我校共评出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拟推荐候选成果71项和相应类别、相应学部的递补成果。自4月18日起至4月24日,对拟推荐成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公示成果存在学术不端问题或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均可提出异议。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北京大学勺园5号楼4层社会科学部;联系电话62751441;传真:010-62759887;电子邮件:lmy@pku.edu.cn。
附件: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北京大学拟推荐成果名单
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