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大学印章管理规定》,为加强对“北京大学”公章使用的监管力度,杜绝公章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漏洞,维护学校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凡人文社科横向项目合同,如需加盖北京大学公章(含校长签章),需按本流程进行操作。
第一步:网上提交合同。
项目负责人登录 bjdx.pkulaw.cn,将合同上传并提交至院系。
第二步:院系审批人及领导进行合同的审批。
第三步:职能部门审批人及校长法律顾问办公室审核。
第四步:赴校办盖章。
待合同系统中所提交的合同通过全部审核后,由经办人将合同送校办,根据需要加盖“北京大学”公章或校长签章等。
(《北京大学用印及相关材料申请审批表》详见压缩包中的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