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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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7     点击量:

北京市哲学社会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面向北京地区组织第七批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此次申报仅资助研究类型为“基础研究”,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重大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发挥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优秀研究成果,为北京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选题要求

此次申报主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相关选题,以及人文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选题(详见附件:第七批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方向),可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重大项目研究要侧重学术前沿和热点问题,学科建设中的基础性和根本性理论问题,以及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文化具有重要影响等问题的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

此次申报仅资助研究类型为“基础研究”,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重大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责任单位

1.北京地区高校、党校、社科院及其他社科研究单位。申报须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主要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联合申报。

2.申报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首席专家

1.首席专家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在研的北京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特别委托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今年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此次申报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

3.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申报课题。

(三)注意事项

每个重大项目的资助额度最高为30万元。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3年,部分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完成时限不作统一规定。

四、申报办法

下载《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书》(2016年11月修订版)及《重大项目申请书活页》,按要求填写,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市社科规划办规划处,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

报送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书》、《活页》一式六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2)《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3)《申请书》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1:申报书

附件2:活页

附件3:汇总表

附件4: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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