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北京高校科技智力资源优势,发挥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搭建有利于人才成长的高水平创新平台,按照《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计划》和《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卓越青年科学家项目(简称“卓青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北京地区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二)项目申请人应为北京高校在编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申请人应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其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在有关领域有望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形成重要国际影响,取得一批具有重大科学意义原创性成果。
(四)项目应围绕首都城市战略新定位、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和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重大任务,面向一些战略必争领域、基础科学、交叉前沿、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哲学社会科学等重点领域和研究方向开展攻关。
(五)为避免重复支持,现有北京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的固定研究人员不能申请本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本次申报工作采取专家推荐制。每位申请人至少由3位专家推荐申报,专家应为两院院士(含京外)、高校校长(书记)、科研院所负责人、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或长江学者(社科类)。推荐专家所在学科领域应与被推荐卓越青年科学家及“卓青计划项目”的学科领域相同或相关。
(二)学校审核申报。请各高校围绕北京科技创新战略领域和方向,推荐优秀青年科研人员作为项目首席科学家暨“卓越青年科学家”候选人,并提供相应保障。推荐名单应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申报。
(三)教委专家组评审。学校申报材料报送后,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择需、择重、择优的原则进行遴选,立项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0份,3份原件,格式见附件1)以及《卓越青年科学家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由学校统一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报送至市教委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同时报送上文材料的电子文本。
(二)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恕不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
校内申报流程:
1.申请人务必于11月2日12:00前提交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2)(skbln@pku.edu.cn)
2.校内公示
3.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于11月10日递交纸质材料(附件1,一式10份,其中3份原件)(社科部部成果办勺园5号楼406室,62751442)
4.审核报送材料。
附件1:申报表
附件2:汇总表
附件3: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