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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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6     点击量:

各院系:

为进一步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北京高校科技智力资源优势,发挥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搭建有利于人才成长的高水平创新平台,按照《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计划》和《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卓越青年科学家项目(简称“卓青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北京地区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二)项目申请人应为北京高校在编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申请人应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其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在有关领域有望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形成重要国际影响,取得一批具有重大科学意义原创性成果。

(四)项目应围绕首都城市战略新定位、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和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重大任务,面向一些战略必争领域、基础科学、交叉前沿、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哲学社会科学等重点领域和研究方向开展攻关。

(五)为避免重复支持,现有北京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的固定研究人员不能申请本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本次申报工作采取专家推荐制。每位申请人至少由3位专家推荐申报,专家应为两院院士(含京外)、高校校长(书记)、科研院所负责人、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或长江学者(社科类)。推荐专家所在学科领域应与被推荐卓越青年科学家及“卓青计划项目”的学科领域相同或相关。

(二)学校审核申报。请各高校围绕北京科技创新战略领域和方向,推荐优秀青年科研人员作为项目首席科学家暨“卓越青年科学家”候选人,并提供相应保障。推荐名单应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申报。

(三)教委专家组评审。学校申报材料报送后,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择需、择重、择优的原则进行遴选,立项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0份,3份原件,格式见附件1)以及《卓越青年科学家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由学校统一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报送至市教委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同时报送上文材料的电子文本。

(二)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恕不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

校内申报流程:

1.申请人务必于11月2日12:00前提交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2)(skbln@pku.edu.cn

2.校内公示

3.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于11月10日递交纸质材料(附件1,一式10份,其中3份原件)(社科部部成果办勺园5号楼406室,62751442)

4.审核报送材料。

附件1:申报表

附件2:汇总表

附件3: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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