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和教育部高校社科管理中心有关工作要求,现就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着力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批重大项目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和交叉学科研究,以基础理论研究为主,共发布342个招标选题研究方向,涵盖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领域。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对于研究周期长、经费投入大、带有工程性质的重大选题及大型数据库建设项目,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如获中标,将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立项两年后经中期检查评估合格后予以滚动资助。
三、投标资格要求
1.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四、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选题研究方向(附件1)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0年7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以前版本无效;《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投标者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阐明投标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4.投标者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5.投标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投标跨学科选题要侧重文理交叉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
6.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5年左右完成,部分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完成时限不作统一规定。
7.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学术专题数据库的,要以公益使用、开放共享为目标,避免重复建设。
五、投标纪律要求
1.首席专家和所在院系要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2.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不得变更子课题负责人。
4.投标者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六、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
1.请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组织力量、积极动员本单位适合的老师进行申报。同时为有效集中力量,避免我校老师重复申报相同选题,请各院系于8月15日前,汇总本单位老师们的申报意向,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要申报的选题序号和名称。
2.申报者请尽可能于8月30日前,将《投标书》初稿发送到skbwm@pku.edu.cn邮箱(越早越好,发送后还可以继续修改),社科部主要从形式和资质上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避免最后时段提交有些重要事项若有误来不及修改。
3.本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网络申报系统于8月30日至9月10日开放(但因系统提交过程较为复杂且需经过学校统一审核,所以投标人请务必于9月9日中午12点前完成最终稿的网上提交),以免延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投标人可提前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社科部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待8月30日本次重大项目申报模块启动后,请尽快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经初审修改后、最终版的《投标书》。
4.本次重大项目投标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书》,全部材料都从网上上传。但因《投标书》中包括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签字,学校和所在院系盖章等,所以建议还是等《投标书》定稿后,打印出来一份进行签字盖章,然后扫描上传,这样操作上最为方便。最后这份纸版可由申报者保存留底。
※※※特别提醒:
1.请各位专家务必留意《投标书》内页的“填表说明”及各表说明中的注意事项,根据相关要求填写。
2.《投标评审书》“五、经费预算”中“间接经费”测算方法如下: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0%。例如,申请经费总额80万元,间接费用为50×30%+(80-50)×20%=21(万元),直接经费为80-21=59(万元)。具体开支科目、开支范围细则请参考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特别是其中的第七、八两条。经费预算表格最下方的“年度预算”,只填写直接经费部分的额度。
3.我校申报者请统一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申请书版本(已填写好责任单位、所在省市、学校意见等易错信息)。
4.为保证申报质量,提高项目竞争力,申报过程中,请各院系和课题组,结合选题方向组织专业领域学者研讨论证,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
5.结合以往申报经验,网上系统填写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概况、经费预算等,有些内容比纸版《投标书》填写更细(比如需要子课题负责人的身份证号),部分字段需要上传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鉴于网上系统开放时间较晚,为避免网上填报内容与《投标书》不一致的情况,请各位申报者提前注册网站账号,系统开放后尽早登陆试用。网上申报过程中,所填写的内容和上传的附件材料,在正式提交前均可多次修改。
6.以上所有《投标书》填写、修改、打印、签字、盖章、上传等工作,请务必于9月9日中午12点前完成。
社科部联系人:吴明、韩聿琳;电话:62751441;电子邮箱:skbwm@pku.edu.cn。
社会科学部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