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北京大学拟推荐候选成果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院系、学部和校级评审,我校共评出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推荐候选成果206项(其中200项为正选成果,6项为候补成果)。自2月2日起至2月15日,对拟推荐成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公示成果存在学术不端问题或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均可提出异议。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北京大学勺园5号楼4层社会科学部;联系电话为社科部当天值班电话(见https://skb.pku.edu.cn/tzgg/368084.htm);传真:010-62759887;电子邮件:lmy@pku.edu.cn。

  

  附件: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北京大学拟推荐成果名单

  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