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关于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和教育部高校社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在京部属高校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为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105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60-80万元。

三、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投标课题要求

1.本通知发布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件1),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聚焦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2.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3.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4.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0年11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五、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从选题设计、课题论证、首席专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和责任单位等方面进行认真仔细审核,合格者予以上报。

2.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4.投标者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我办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六、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

1.请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组织力量、积极动员本单位适合的老师进行申报。同时为有效集中力量,避免我校老师重复申报相同选题,请各院系于12月10日前,汇总本单位老师们的申报意向,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要申报的选题序号和具体名称。

2.申报者请于12月31日前,将《投标书》初稿发送到skbwm@pku.edu.cn邮箱(越早越好,发送后还可以继续修改),社科部主要从形式和资质上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避免最后时段才提交有问题来不及修改。

3.本次重大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网络申报系统于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10日开放(但因系统提交过程较为复杂且需经过学校统一审核,所以投标人请务必于1月8日周五下班前完成最终稿的网上提交),以免延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投标人可提前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社科部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待12月25日本次重大项目申报模块启动后,请尽快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经初审修改后、最终版的《投标书》。

4.本次申报,投标人在网上填报的同时仍需提供纸质版和word版《投标书》各1,其中纸版《投标书》请一律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因《投标书》中包括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签字,学校和所在院系盖章等,建议《投标书》定稿后,打印出来一份进行签字盖章,然后扫描上传,这样操作上最为方便。最终提交的纸版申请书,也请务必于1月8日下班前提交到社科部项目办公室(勺园5号楼408)。

 

※※※特别提醒:

  1.请各位专家务必留意《投标书》内页的“填表说明”及各表说明中的注意事项,根据相关要求填写。

2.《投标书》“五、经费预算”“间接经费”测算方法如下: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0%。例如,申请经费总额80万元,间接费用为50×30%+(80-50)×20%=21(万元),直接经费为80-21=59(万元)。具体开支科目、开支范围细则请参考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特别是其中的第七、八两条。经费预算表格最下方的“年度预算”,只填写直接经费部分的额度。

3.我校申报者请统一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北京大学版《投标书》(已填写好责任单位、所在省市、学校意见等易错信息)

4.为保证申报质量,提高项目竞争力,申报过程中,请各院系和课题组,结合选题方向组织专业领域学者研讨论证,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

5.结合以往申报经验,网上系统填写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概况、经费预算等,有些内容比纸版《投标书》填写更细(比如需要子课题负责人的身份证号),部分字段需要上传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鉴于网上系统开放时间较晚,为避免网上填报内容与《投标书》不一致的情况,请各位申报者提前注册网站账号,系统开放后尽早登陆试用。网上申报过程中,所填写的内容和上传的附件材料,在正式提交前均可多次修改。

6.以上所有《投标书》填写、修改、打印、签字、盖章、上传等工作,请务必于1月8日17点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