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般、青年、重点)结项流程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点、一般、青年项目)的鉴定结项材料包括:1、结项审批书(2份,需使用2017年新版,附件可下载)2、成果简介(2份)、3、成果打印稿(5套,需匿名)、4、阶段性成果的复印件(1套)5、以上材料的电子版
 
一、关于成果
1、计划出版的最终成果必须先鉴定再出版,个别成果(如丛书)确需先出版的,须报全国规划办审批。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出版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2、预期成果形式包含专著的,结项时必须提交项目负责人本人的专著成果;预期成果形式不包含专著的,也可以以专著形式结项。
3、最终成果原则上应为中文,如确需以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结项的,应先向全国规划办成果处提出申请,待批复后再提交结项材料。
4、当年立项的、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申请结项时须附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原文。
5、成果实行双向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项目负责人申请鉴定结项时,不得在鉴定成果中注明本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若以论文集结项,对其中已经发表的论文也要先做匿名处理,复印后再提交,不要在所提交的纸版成果上涂改。
 
二、关于《结项审批书》
1、一般、青年、重点项目使用2017年版本的结项审批书。
2、《鉴定结项审批书》中的各项内容需完整、如实填写。特别注意:
① 项目负责人须在“声明”、“总结报告”处签字;
② 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所在单位应签署明确审核意见,并在相应位置盖章、签字,其中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盖章由课题组负责人自行办理,所在单位意见应加盖学校公章,先由社会科学部开具盖章证明,到校办盖章。
③ “数据表”中预期成果形式、计划完成时间、字数、结项种类等条目的漏填、错填情况较多,科研管理人员要认真核对原始数据,确保信息真实。
3、为加强国家社科基金的经费管理,除了要附财务部门打印并加盖公章的“项目收支明细表”外,还须提供原始“经费预算表”复印件,两表要装订在《结项审批书》的经费决算表处。
4、《结项审批书》要按第八项要求审核“4个要点”,签署明确意见,版本不正确、审核意见笼统的,一律退回。意见在附件的表格里已经拟好。
  5、《审批书》第三项中所列的阶段性成果:论文必须附复印件一份(可从知网打印),阶段性专著附封皮和版权页的复印件一份。未发表成果不得在《结项审批书》中作为阶段性成果列示。即阶段性成果指的是已发表的,最终成果依然是“先结项,后出版”的要求。
 
三、关于成果简介
最终成果简介作为活页单独打印。简介开头处要加上项目名称;结尾处应注明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课题组主要成员、是否出版,如出版,应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四、关于电子版
包括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和最终成果电子版,最终成果要放在一个word文档内,不要分章保存。
 
五、关于暂缓结项项目
1、暂缓结项项目包括 “修改复审”和“修改后重新鉴定”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的结项制度非常严格,近一半的项目都需要暂缓结项,请项目负责人正确对待。同时要加快修改进度,尽量在一年之内完成修改。暂缓结项后无故拖延的情况非常严重,需引起重视。
2、修改复审所需材料:纸版“修改说明”2份,包含成果修改稿和修改说明的电子光盘1张。
3、重新鉴定所需材料:除按照一次鉴定的要求重新办理各项结项手续外,还需提交修改说明7份,其中5份装订在成果修改稿内。修改说明也要复制到光盘中。
 
六、关于免于鉴定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于鉴定,但仍须填写《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注明免于鉴定的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连同最终成果上报:
1、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2、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已经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完整采纳吸收;
3、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刊发并得到中央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采纳;
4、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发表的成果,而质量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七、其他注意事项
1、重点、一般、青年、后期、修改复审、重新鉴定项目的结项材料,均需报送学校社会科学部,不要直接报规划办。
2、成果结项鉴定工作一般需3-6个月,因此,计划申请下一年度的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最迟应在当年9月初将结项材料报送。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明细
(2017年2月)

项目类别
纸版材料
电子版材料(word格式)
备注
重点、一般、青年项目
1. 结项审批书:2份
2. 成果简介:2份,
3. 阶段性成果复印件:1份
4. 最终成果:5套
1. 结项审批书
2. 成果简介
3. 最终成果
 
以博士论文或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需附纸质修改说明6份,并附 修改说明和原论文(报告)的电子版。
重大项目
1. 结项审批书:1份
2. 成果简介:2份
3. 最终成果:3套
1. 结项审批书
2. 成果简介
3. 最终成果
 
后期资助项目
鉴定阶段
1. 鉴定申请表:1份
2. 鉴定成果:3套
暂无
2016 年及以后立项项目需先鉴定再申请结项;2016年以前立项项目可直接申请结项。
结项阶段
1. 结项审批书:1份
2. 成果简介:2份
3. 最终成果:2套
4. 其他材料:出版证明原件1份、出版合同复印件1份(2016年及以后立项项目)
1. 成果简介
2. 最终成果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鉴定阶段
1. 鉴定申请表:1份
2. 成果原著:1套
3. 翻译定稿:2套
暂无
 
结项阶段
1. 结项审批书:1份
2. 成果简介:1份
3. 最终出版成果:5套
暂无

 
 
特别提示:
1. 所有项目申请结项时均须附财务管理部门打印并盖章的经费开支明细账;
2. 各类鉴定成果均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单位等信息;

附件:

1、 适用于旧的经费管理办法的结项审批书

2、 适用于新的经费管理办法的结项审批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