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关于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京宣发〔2016〕17号),我市决定开展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依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奖成果范围、奖励等级及限额
1.参评成果范围
(1)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不含教材),符合《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附件1)有关规定的,均可参加申报。
(2)参评成果须公开出版或发表;对确有较高应用价值、但不宜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须经委托单位同意,并提交结项证书复印件,方可申报参评。
(3)个人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辑集而成的论文集视同于著作;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多卷本著作须出齐后一次申报,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
(4)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不在参评之列。
2.奖励等级及数量
本届评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奖成果数量最高限额210项,其中特等奖不超过5项,一等奖原则上不超过40项。论文、调研报告及社科普及成果总数原则上不低于获奖成果的20%。
3.申报限额及组织
本届评奖为限额申报,学校根据各单位评奖期限内成果数量、往届获奖情况、学科分布及人数等因素,确定各单位的推荐申报名额。各院、系、所务必要严格按照下达名额,按照个人申报与学术委员会推荐相结合的原则,优中选优,切实把好质量关和学风关。
二、学科门类和分组
我校申报成果将首先在北京市教育系统内进行初评,评审拟设12个学科组,分别是:1马克思主义理论、2哲学、3社会学、4经济学、5政治学、6教育学、7法学、8历史学、9管理学、10语言文学、11艺术学?新闻传播学、12交叉学科?综合,具体学科请参看“附件4.学科分类与代码”,请申报人认真研究学科分组信息,选择最有利于本人成果的学科分(门)类。
三、申报程序
本次评奖过程采取以下步骤:个人申报,递交基本申请材料——院系初评,推荐候选成果——学部复审,最终上报。具体安排如下:
1.作者申报
在本届评奖范围内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由作者(含离退休人员)填写“附件2.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向所在院、系、所申报。
多人合作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如第一作者不申报的,应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其他主要作者申报。同一成果不得多处申报,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
2.申报者所在单位评选推荐
请各院、系、所学术委员会组织召开评审会,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推荐。各单位根据评审结果对申报推荐成果进行排序,填写《附件3.一览表》,并打印一份,由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后上报社科部。
各单位内申报时间及召开学术委员会时间请自行决定,但最迟务必于7月11日前完成这一工作,并将初评通过后的材料上报社科部。
3.申报书的填写
《申报书》封面中“学科组”项请填写12个学科评选组之一。“学科分类”项,请按照“学科分类与代码”准确填写一级和二级学科,如哲学·中国哲学。
“一、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中“参评成果形式”项填写专著、译著、论文、社科普及读物、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调研报告之一。“参评成果引用、转载或采用及转化情况”和“参评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请按要求尽量提供并标记页码,材料中的重要内容请打上醒目标志。
“二、北京大学单位推荐意见”由院系所学术委员会或本人代拟,落款处加盖北京大学公章和林建华校长印。
4.向社科部报送推荐成果申报材料的要求:
社科部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各单位的推荐申报材料由科研秘书集中申报(7月11日17:00前)。由于临近假期,请务必保证申报资料的准确、完备,避免返工。申报材料如下:
(1)《申报书》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盖章),统一用A4纸打印并在左侧装订。
(2)著作类成果应提交3套成果原件;论文和调研报告类成果应提交1份原件,并需提供7份复印件附于申请书后装订。  
(3)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7份,统一装订在《申报书》后。以非汉语撰写的公开出版、公开发表、确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须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

(4)装订顺序:著作类成果按《申报书》、附属材料顺序装订;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书》、成果复印件(其中论文的复印件需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正文)、附属材料顺序装订。
  每项申报成果的全部材料请尽量装在一个大信封中,信封封面黏贴1份申报书封面复印件。
(5)《申报书》填写说明中第九点“是否愿意收入北京社科学术成果数据库”为本届新增,经与上级单位确认,此项无论同意与否,对评奖结果都不产生影响,所以请各位老师根据本人成果实际情况进行勾选。如果“同意”的话,在提交申请材料时还请特别提交1份成果的电子版(书稿或论文稿等)。
(6)其他提交的材料还包括:《申报书》word版,名称为申报者姓名;《一览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纸质件1份。
 
四、社科部联系人:吴明、李楠
联系电话:62751442
邮箱:skbwm@pku.edu.cn

 

                                                                     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
                                                                          2016年7月4日


附件1.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
附件2.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3.校内申报一览表
附件4.学科分类与代码表